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副科级公务员7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1. 报名对象:
我市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八级职员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2.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聘任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上述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界定办法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调。
(2)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 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9日以后出生)。
(5) 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 身体健康。
(7)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 尚在试用期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滁州先锋网(http://www.czxfw.gov.cn)、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z12333.gov.cn)发布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9日至9月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报名地点详见《滁州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名费40元。
报名者须填写《滁州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任职文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须经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各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9月13日。9月13日17:00前,各选调单位将报名表报送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4.报名确认。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该职位。被取消报考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4日改报其他职位。各选调单位应于当日完成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