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兴政公考根据阜阳先锋网发布信息,转载关于阜阳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详情请关注www.wrsks.cn,政策咨询及备考指导请加13349181220(刘老师微信)了解。
根据《安徽省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公告》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阜阳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1.资格复审方式:采用网上资格复审方式,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见附件1)按要求将所需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2),文件命名为“姓名+职位代码”,复审结果将会通过邮箱回复。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工作人员联系沟通,也可按照职位表所留联系电话主动对接。
2.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0月19—10月20日。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证明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并取得证书等事项),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四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见附件3)等材料。
3.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以下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证书的,按第(一)条要求处理。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满3年证明(主管单位盖章)。
如安徽籍考生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5.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的职位,考生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的户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
(三)资格复审缴费确认
被确认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10月23日19: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的报考者应于10月24日19: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
(四)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考生不得伪造、变更材料内容,一经发现,即取消考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10月29日,具体报到时间、面试地点等事项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网上打印通知书
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在10月27日12:00至28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三、其他
请考生及时关注阜阳先锋网发布的最新信息。考生应保持电话通畅,合理安排个人行程,按照要求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558-2296396
3.阜阳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阜阳市公务员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