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按照省、市关于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研究同意,现就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法律顾问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和工作范围
公开选聘法律顾问5名,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根据需要参与区委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为区委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2.参与本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对重要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服务;
3.就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4.对区委推动的各项改革举措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区委组织的理论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的辅导授课;
6.办理区委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能按要求完成区委交办的法律事务。
三、聘任形式和期限
法律顾问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3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四、选聘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组织评选→拟聘人员报区委批准→签订聘任合同→制发聘任文件。
有意愿竞聘的专家、律师请在2018年5月30日前将《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法律顾问报名表》以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径送区委办公室法规科(区委主楼215室)。
联系电话:0557-3022277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