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集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当前工作需要,颍上县刘集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扶贫办工作人员及村级扶贫专干,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2.坚持试用考察制度。

二、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16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岗位调剂、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3、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职责、接受保密监督;

4、熟练运用计算机设备和办公自动化软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无违法犯罪记录。

6、本乡镇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经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4.本乡在职扶贫专干不得报考;

5.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细则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9月8日

(三)报名地点:刘集乡政府党政办(乡政府南一楼)

刘集乡扶贫办(原计生办一楼)

(四)报名电话:0558-2829225 0558-2829529

联系人:李玉洁18726229996杨高程13956785116

(五)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组织、扶贫等部门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核,党委会研究确定面试考察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后择优录用,乡党委会研究后分配到扶贫办及村(社区)就职。

(六)经面试合格后,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签署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实行一年一聘,经年终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暂时按照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考核发放。已聘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管理的,招聘单位可以随时解聘。

五、其他

1.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刘集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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