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6届、2017届)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补充岗位及数量
补充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包括社区党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生、民政、司法、工会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2017年全市共计划补充招聘110名(详见岗位补充职位表)。
三、补充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四、补充原则和程序
(一)补充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争择优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充程序。补充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6:0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http://www.tlksy.com)。报考人员登录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2017年铜陵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充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10月1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15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区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0月17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10月24日至10月28日从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合计90元)收取考试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 10月26日至10月27日期间,到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铜陵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答题方式
《公共基础知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作答。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11月8日,通过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向考生公布。
笔试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申论》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申论》成绩再次并列,则同时录取。
七、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
八、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充人员,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充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九、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我市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铜人社秘〔2015〕56号)执行。
十、其他
(一)基层特定岗位主管部门在补充工作过程中,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http://www.tlksy.com)、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lldbzh.gov.cn)、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网(http://www.tljyrc. gov.cn)公布我市有关补充招聘政策、职位表和考生的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拟录用人选名单等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二)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政策咨询电话:0562-2126813(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2126891、2126839(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考务咨询电话:0562-2168711(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62-2126818(市人社局监察室)
上述咨询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均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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