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
代镜湖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受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7名(招聘单位、岗位及专业等见附件),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岗位的学历要求;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团队精神;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委托派遣公司进行
1、发布公告:招聘信息全程发布在芜湖人才网-热点招聘栏目(http://www.whrs.gov.cn/)。请勿登陆其他网站查看本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2017年11月3日—11月12日报名,逾期视为无效投递。
(2)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错报视为无效简历。
(3)招聘岗位见附件《岗位表》
(4)社工岗位依据性别、年龄、户口、专业等因素限制分为15类,请仔细阅读岗位表,在报名表上正确填写所报岗位的岗位代码。超过报名时间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报名方式:下载附件《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将文件名重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以附件形式投递至邮箱:2412398798@QQ.com 直接填在邮件正文视为无效投递。
岗位代码见附件《岗位表》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低于10人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超过10人的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7)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于11月16日公布在芜湖人才网,请关注芜湖人才网公告。
资格审查时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缴纳笔试报名费45元。
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需注明工作时间段、从事岗位)以及同时期社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
有中共党员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证明,加盖党支部公章。
有户口要求的岗位,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见附件, 笔试满分100分。为确保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笔试不设定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
笔试时间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的考生均须办理面试确认手续,进行资格复审,并缴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芜湖人才网上进行公布。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芜湖人才网。
4、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客观题分数高低排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5、考察工作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6、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3天,在芜湖人才网 热点招聘栏发布公示。
四、其他事项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联系方式:3991379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