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2017年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肥西县乡镇(中心)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125名(详见附件2《肥西县2017年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已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以此方法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本县现有在编在聘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专栏内发布。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专栏,点击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或点击中国肥西网上《服务大厅-报考服务平台》提示后即可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9:00至2017年12月8日12: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12月9日12:00前登录上述两个栏目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岗位查询。详见附件2《肥西县2017年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3、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肥西县2017年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缴纳笔试(含报名费)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2月10日15:00前登录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专栏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或中国肥西网《服务大厅-报考服务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含报名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笔试费(含报名费)45元/科/人。

5、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退回所收笔试费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12月14日8:00至12月15日17:00直接从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专栏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或中国肥西网上《服务大厅-报考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卫生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等。报考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为同一套试卷,以临床医学为主要测试内容;报考中医学、中医骨伤为同一套试卷;报考药学为一套试卷;报考护理为同一套试卷。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

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4、面试入围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专栏公布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县卫计委及县教体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明(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员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时需携带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和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1、属非本县在编人员的,还需提供本单位及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印章);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报考人员须出具《肥西县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4、肥西县招考部门建立县公开招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并与县直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享。凡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入职程序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的;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参加肥西县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四)面试

1、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与岗位相关,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若某一专业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专栏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考试合成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日内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专栏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如拟聘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若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1、拟聘人员统一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专栏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手续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可以续聘。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具体工作岗位必须服从安排。享受各用人单位同职级人员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按照城镇职工标准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4、凡违背诚信原则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按本公告规定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与相关单位共享。

四、其它

咨询和监督电话为:

考务电话: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0551-68852060(县卫计委)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纪委、监察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资料。如遇国家、省政策性考试影响统一笔试时间的,将延期笔试时间。

特此公告

附件1:肥西县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2:肥西县2017年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肥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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