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全区社会治安工作需要,需增加社会治安辅助力量,经批准,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规范操作。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由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城南派出所使用,招聘计划25名(招聘岗位及计划分布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裕安区、金安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或在以上“三区”内有固定住所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9年11月30日至1987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退伍士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男性净身高1.68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58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6、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退伍士官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受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人员;

5、曾因吸毒、酒驾被处理的人员;

6、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7、曾因涉嫌故意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办公大楼(六安市龙河路区政府西200米)政工科501室。

3、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是退伍士官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⑶“三区”外户籍人员另须提供在三区居住相关证明资料(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设定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安工作常识、法律知识(包括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为12月初,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于12月7日(正常办公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裕安分局办公大楼政工科501室领取准考证,并于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根据公安实际工作需要,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笔试成绩增加3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⑴普通全日制公安、司法类院校毕业生及政法类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

⑵退伍士官。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裕安分局对体能测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体能测评资格。

(四)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及《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由裕安分局和裕安区人社局组织实施。男子进行1000米跑步测评,女子进行800米跑步测评,测评成绩达50分以上的为合格。

(五)面试

1、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体能测评合格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工作由裕安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与应变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4、为确保新聘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六)体检

1、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据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也同分,则以笔试试卷中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裕安分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相关信息与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裕安分局统一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九)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等所致招聘人员缺额的,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十)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即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由裕安分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对象月基本工资不低于1780元,工资标准每年根据区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幅度予以适当调整。裕安分局依法为聘用对象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统一配发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裕安分局、裕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公告、考试、体检及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裕安区人民政府网(www.yuan.gov.cn)或裕安分局网(laya.ahga.gov.cn)等网站统一向社会发布。

咨询电话:0564-3931821、3236216;

监督电话:0564- 3301669。

附件: 1.2017年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

⒉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招聘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

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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