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2018年公开引进(调入) 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经太和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太和县2018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2、中学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4、具有两年及以上任教经历(截至2018年8月31日),且已转正定级的现任在编在职教师,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学能力强,工作业绩优;
5、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其他不宜引进的。
二、岗位设置原则
1、坚持编制缺额进人原则。
2、坚持学校层次、类型、区位等对等引进原则(原在城区的引进到城区,原在农村的引进到农村)。
3、均衡配置原则。根据编制缺额情况,对缺额数较多及偏远乡镇予以倾斜。
4、兼顾个人意愿原则(到户口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工作)。
5、岗位优选原则。获得地级市及以上学科优质课比赛一等奖、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师、特级教师、全日制研究生,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可以申请到我县城区相应缺编学校任教。
三、引进计划
凡符合引进条件的外县教师均予以引进。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10日—7月5日。
2、地点: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太和县胜利路,新体育场东侧)
3、报名材料:带《太和县2018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证(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卡)、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初审合格后,由意向用人单位进行面试。
五、审批与接收
1、审核及面试均合格者,填写《太和县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审批表》,先由调出地相关单位和部门签署意见。
2、教育局统一集中时间办理接收手续(7月20日前完成)并进行审查。
3、教育局根据引进计划和审核结果,汇总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4、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组织对拟引进人员考核,考核结果公示。考核、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县教师招聘及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引进教师名单,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的教师与我县在职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太和县教育局 太和县人社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