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2018年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县域内教师交流,根据县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流动管理的通知》(长编〔2011〕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需要,经县研究同意,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给予部分学校补充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自荐、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专业素质测试考核办法。

二、选调名额及岗位

初中选调25人、小学选调45人。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长丰县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

2.选调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还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6学年以上(2012年9月30日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工作的教师)。

6.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初中教师可报初中岗位或者小学岗位,同时初中理化生学科教师可报小学数学和科学岗位,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的初中政史地学科教师可报小学语文岗位;小学教师限报小学岗位。报考人员所报学科岗位须是所学专业或当年度任教学科(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任教学科以学校出具证明为准)。

7.近六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定等次(含不合格)或在教学检查及视导被通报批评、责令停课的;(2)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师德师风被处理的;(4)学校未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5)设岗学校暂无报考人员职称岗位,而报考人员要求入选后须按自身现有职称兑现聘用的。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长丰县长新路小学(水湖镇长新路中段)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从长丰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长丰县2018年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持《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点自行选择所设岗位报名。《报名登记表》内容需经本单位审查确认,并由校长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学校公章。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 资格审查。报名同时由县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和编办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

(二)笔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确定笔试时间、地点。若同一岗位全部报名人数低于1:3时,直接进入专业素质测试,依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初选人选;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则视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依笔试成绩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素质测试名单,并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专业素质测试

专业素质测试包括教案设计、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20分、上课占60分、答辩2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素质测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初选人选。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和专业素质测试合成总成绩(笔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专业素质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示。

(五)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长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教师选调工作领导组,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教体局、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编办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教师选调工作。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笔试、专业素质测试,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及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及所在学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报考人员报考信息需在学校进行公示。

3. 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应在充分考虑学科教师富余情况下,方可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造成学校秋学期无法正常开课的,后果自负。

4.专业素质测试时间等相关工作安排将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此方案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6671331 0551-66671050

监督电话:0551-66671693 0551-66662313

长丰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长丰县2018年部分学校公开教师选调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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