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区委宣传部、区政务中心2018 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淮上区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编外聘用人员,其中:区委宣传部2人、区政务中心16人。招聘计划数与岗位等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市户口(含怀远、固镇、五河三县及市外户口持有蚌埠市居住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区委宣传部的人员,政治面貌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蚌埠人事人才网站、淮上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报名结束后,请考生登录淮上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淮上区政府行政办公楼一楼西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在电脑上填好内容打印后贴上照片,考生签名手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4)在编人员需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位。
4、资格审查
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淮上区政府行政办公楼一楼西大厅(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关注淮上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招考资格。
(三)测试
测试形式: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
笔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总成绩100分。其中,报考政务中心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报考宣传部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40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基础知识30分,公文写作3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淮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分数高低排序,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入围的规定执行。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收取笔试费用。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收取考试费用。
(四)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报考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依专业知识高低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 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 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上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录用。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聘用人员享受与同等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同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招聘咨询电话:
区委宣传部:0552-2829537
区政务中心:0552-4988618
区人社局:0552-2829530
招聘监督电话:
0552—2829049
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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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