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中医医院招聘临床医师的公告
因医院发展的需要,含山县中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临床医学专业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有执业医师证;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3日至 8月31日,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含山县中医院办公室(门诊部3楼)。
3.报名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岗位必须的相关证件。考生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做出书面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报名费收取:免收报名费。
6.开考比例和报考程序: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2 : 1 ,如果低于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高等医学院校教材基础医学知识及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5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70分,笔试成绩达到7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100分折算)与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合成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排序,若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政府网站公示,时间7天。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六)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后7个工作日内从考试入围者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所报(岗位)专业内依次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四、有关事宜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9月3日~9月4日 (考生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准考证领取地点:含山县中医院办公室(门诊部3楼)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8年9月6日上午9:00~11:30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院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555—432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