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8日-29日(具体招聘单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定远县定城镇包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50-4288041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按《2020年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和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不得弄虚作假。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检和考察资格。

  2、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按照招聘公告规定,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除按照招聘公告资格复审中应提供的材料外,现场还需同时提供本人2018年以来社保缴纳情况及由本人签署的《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承诺在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5、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定向招聘“定远县户籍(或者定远县生源)”人员,提供居民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体检和考察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体检和考察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在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9、资格复审递补公告和体检、考察通知等后续信息将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持续关注。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佩戴口罩,考生“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对持“安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020年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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