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公考温馨提示:

  招聘人数:4人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2日

  报名地点:宿州市纪委监委511室(宿州市政务中心主楼 511房间)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根据工作需要,宿州市纪委监委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4名。其中计算机相关专业1名,其他专业不限。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没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市纪检监察网等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报名条件。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2日。

  2.报名地点:宿州市纪委监委511室(宿州市政务中心主楼 511房间),联系电话 : 0557-3035442;。

  3.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报名表(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由宿州市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发《面试通知书》。

  5.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 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并提供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因不合格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岗位适应能力,由招聘单位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同时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市纪检监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享受宿州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基本工资不低于3.5万元/人.年(含五险)。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或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557-3035442

  宿州市纪委监委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宿州市纪委监委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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