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及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入围考生本人于6月6日-7日(上午8:00—下午4:30)到六安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市梅山中路48号)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公安(森林公安、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当场缴纳体能测评费、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4.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公告。
二、资格复审需带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XXX同志在XXX系XXX专业学习,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将于X年X月毕业,并获得XXX学位。学校或二级学院签章)和有关证件材料(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等)办理资格复审,但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