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人员范围及条件
1、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在编在岗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具备经常性外出招商所需的身体素质;
3、热心招商引资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和丰富的招商人脉资源;
4、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2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有招商引资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遴选工作原则和程序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采取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与组织考察的原则;
3、集体研究、择优遴选的原则。
(二)遴选程序
1、报名方式:个人自荐报名或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均要推荐1名人选。
2、资格初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招商局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在资格初审及后续环节中,如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遴选资格。
3、组织面试:市遴选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对经济工作、招商业务知识、市情以及产业情况、发展定位、规划布局等方面的掌握程度。
4、确定人选:根据面试结果,由市遴选领导小组研究拟定驻外招商办事处工作人员初步人选,报市委、市政府确定。
5、根据市招办字〔2017〕5号《桐城市驻外招商办事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自动留职的2017年驻外招商办事处工作人员自愿报名,免于面试,优先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