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专业技术人才力量,经县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对象为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专业要求: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工业工程、园林工程类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
2.尚在试用期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