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肥西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科员职位公务员7名。详见《肥西县纪委监委机关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肥西县除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下同)且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4、具有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截止2018年12月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6)本县现有在编在岗公务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